国内统一刊号:CN37-0818/(G)      202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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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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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探索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表日期:2023-12-15    

凝聚强国建设和 民族复兴磅礴力量

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标志着我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治体系正逐步完善,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落实和成效提升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作用。

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披荆斩棘、不懈奋斗。当前我国爱国主义教育制度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影响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制定一部总则性、整体性和基础性的法律来规范爱国主义教育势在必行。新时代,要坚持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建立立体化、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轨道,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颁布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面对新的世界局势和历史定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机制显得尤为重大。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爱国主义精神,积极探索新的路径和经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创新发展。

爱国主义教育法填补了国家在爱国主义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在立法层面初步形成了维护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实施的法治体系。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和具体内容,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领导体制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爱国主义教育法维护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爱国情感的生发和凝聚是落实国家安全观的前提,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形式保障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普遍性,明确了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广泛联谊相结合,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进行分裂、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增进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传统,在促进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和“五个认同”等方面发挥切实有效的积极作用。

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打击破坏爱国主义教育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序运行,不仅为对抗爱国主义教育的破坏行为设下了清晰的法律界限,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行指南,强化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性。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鲜明特色

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依据,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征:

一是强调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进和培养全体人民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认同,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突出学校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要根据学生的发展阶段和需求,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在大中小幼各阶段有机衔接,实现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教育目标。

二是注重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结合。要始终推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全方位培养人民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更加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爱国主义教育法融会贯通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久地落实民族团结教育,养成命运相连、休戚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要胸怀天下,实现中国梦与世界梦的联通,培养开放包容、自强自信的爱国主义精神。

三是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相关职责与作用,健全爱国主义教育运行与监督机制。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实施主体的职责任务进行了科学配置,明确了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鼓励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职责所在,明晰问责办法,以法治化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与实效。

促进爱国主义教育法走深走实

爱国主义是中华各族儿女最真挚、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表现,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遵循的法律规范,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仍需要在今后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全面深入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借助官方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力量,广泛传播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核心内容,并通过专家的细致解读,深入阐释各条细则中的实施措施。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德育工作者开展相应的专题培训和教学研修,增进其对于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理解,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以自身的深厚爱国情怀成为学生的榜样。

其次,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规定和时代需求,以科技赋能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新形式。如以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建设关注社会现实和展现自我风采的重要平台,为青少年群体提供更为广阔的话语空间,也推动其更加主动和自信地表达爱国热情。同时,要利用好官方媒体对自媒体的引导作用,加大网络审核和监管力度,搭建教育性、互动性和知识性并存的网络载体,制作出反映爱国主义精神的高水平网络文化产品。

再其次,构建爱国主义教育联动机制。学校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要将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横纵贯通打造学校内部的爱国主义教育机制。家庭成员对于国家的行为态度对青少年爱国情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应该主动创建积极正向的家庭氛围,将国家认同的宏大叙事润物无声地细化到日常家庭生活当中。爱国主义教育是一种全面性的教育活动,社会要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物质保障和环境创设,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普及和深化。

最后,为具有爱国性质的文化产业和民间团体提供法律保障。支持民间组织和公民自觉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人才培养,提供人事保障等支持措施。要开辟正式化、规范化的渠道让公众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爱国主义教育与文化产业融合,打造以动画、漫画、游戏、小说、短视频等亚文化为载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生态,增强青少年对国家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向心力。

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时代意涵,为新时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奠定法律准绳和制度保障。我们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3年12月2日 作者薛博文 冯建军单位系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冯建军系该所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