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7-0818/(G)      202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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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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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作者:蔡怀三 张传龙 来源:保卫处   发表日期:2005-05-09    

针对学校点多、线长、人员居住分散、校区周边环境复杂的情况,保卫处坚持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首要任务,本着“抓住机遇谋发展,瞄准问题做工作,加强管理促防范,保卫工作求创新”的工作思路,在去年11月份进行警务区责任制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治安工作警务区责任制,并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1)对各警务区实行定编、定岗、定责。根据校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将两个校区划分为四个警务区,依据不同警务区的情况,确定各警务区干部职工和校卫队员的编制数,具体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人员的职责。

(2)警务区实行区长(治安科长)负责制。科长向分管副处长负责,对本警务区的全面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召开有关会议,传达

上级的指示精神和保卫处的工作部署,安排本辖区的工作,及时进行工作讲评和总结;研究制定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指导和督促所属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辖区值班、巡逻工作,指导值班人员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制度,抓好辖区“110”建设,适时组织蹲点守候、安排检查突查;做好所属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3)对一切治安事务实行属地管理。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案件,包括门卫管理、治安巡逻、接警处警、取缔私设摊点等,都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4)加大各警务区夜间值班、巡逻力度。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一线力量,把消防、户籍、监控、军训、处办公室等科室的人员充实到警务区担任值班员;各警务区都建立了报警求助电话,并实行长期公示,校园“110”总值班由处领导担任,负责控制处理校园内的总体情况。

(5)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各项警务区管理制度。保卫处先后制定了《治安科长、副科长职责》等六项规章制度,较好地规范了各警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探索和实践目前,各警务区案发率显著降低,不安定因素明显减少,治安环境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