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7-0818/(G)      202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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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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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与济南市司法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 来源:景丽萍 刘康磊   发表日期:2020-09-11    

本报讯 9月2日,济南大学与济南市司法局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龙奥大厦举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济南大学党委书记徐景颜,济南市副市长吴德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晓峰,济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玉华等出席签约仪式。济南市司法局部分班子成员、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学校办公室、合作发展处、政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人等参加了签约仪式。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主持仪式。

吴德生副市长在致辞中指出,济南大学多年来扎根济南、服务济南,深度融入省会发展,为济南市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拔尖人才,为推动省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智力支撑。泉城人民为拥有这样一所以自己城市命名的高等学府,感到无比自豪。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市”,把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市司法局与济南大学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长期保持密切联系,在法律人才培养、基层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合作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次市司法局与济南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必将对促进法治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加快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徐景颜书记在讲话中表示,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学校自觉融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储备了一批高水平的法学专家队伍,为社会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学校与济南市司法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济南律师学院、济南市国际法律服务研究院,这是学校高质量推进法学理论研究、助力司法改革实践、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探索,也是学校加强与司法行政系统政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举措,对于系统推进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和律师教育培训,服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济南大学和济南市司法局将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不断拓展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建立高效可行的合作平台和项目,共同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课题,为依法行政、市域社会治理、律师行业发展等提供更多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法治山东、法治济南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朱晓峰副厅长代表省司法厅,对济南大学与济南市司法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搭建了济南司法行政系统与济南大学之间新的互动交流平台,希望双方完善运作机制、合理规划目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可持续的战略合作,形成强大合力,为双方合作共赢打造良好的协作平台和运作空间,促进法治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法治济南、法治山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学校合作发展处处长卢旺,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石颖分别代表济南大学和济南市司法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济南市副市长吴德生,济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玉华共同为“济南律师学院”揭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济南大学党委书记徐景颜共同为“济南国际法律服务研究院”揭牌。

下一步,双方将建立工作联系会商机制,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合作具体事宜,在法治实践基地共建、法治理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决策咨询、项目课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承接等层面进行全面深度交流合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开辟新路径,推动“法治济南”建设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