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的小雪到了,按照老家的气候来看,冬天是真的到了。
我对冬天最早的印象是在小学一年级,下了整整一天的鹅毛大雪。最惊险的事情莫过于踩着光滑的冰雪在平日里半个小时的路程上,走了足足一个小时去上学。一路上期盼着有公交车,出租车哪怕是顺路的私家车出现,载上一程。到了学校之后也根本不在意老师的训斥,只想在楼道中用小手捂着暖气管子,抓着紧紧地不肯放手。幼稚的灵魂并不知道冬天的真正韵味,以为冬天仅仅是寒冷风雪的代名词。寒冷刺骨的冬,使得脆弱贫寒的小男孩在瑟瑟发抖中发自内心地渴望幸福。我渴望在寒冷中有一个依靠可以彼此呵护,或者是有一种力量助我前行,渴望着有一天,冬天不再如此冷酷,亦或者有人可以一起面对冷酷。
在之后,是小学三年级了。只不过,因为转学到了最近的学校,没有了让人担忧的漫漫行程,没有了在长时间瑟瑟寒风中赶完路后对温暖的渴望。十几分钟的路程中反而多了一些的陶醉于飘雪中的童心和满足,还有“舞蹈”在薄冰上的刺激与欢喜。周末一家人一起在院子里扫雪,父亲就地取材,用铁锨堆了一个大雪人,那个雪人一直到寒假也没有融化完,一直屹立在院子里,后来,刻在了我的心里,我的心里再怎么样变化,雪人也不可能再融化消失了。单纯的小男孩还是不懂得冬天的韵味,冬天示之以好,他便忘记了冬天的冷漠。
但是,四年级时冬天的一次意外,让我措手不及。众所周知,在光滑似大理石面的薄冰上尽情戏耍本来就是刺激而又冒险的事情。耳边似乎还回荡着老师们苦口婆心的劝告,小小的人儿却仿佛嗜酒的“酒鬼”,在寒天雪地中撒欢儿了。直到有一次,我在重心不稳的时候,失手推到了前面的一个男生,然后,他就在我的面前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手还被一块突出的冰棱划伤了,手上留下了一道伤口,鲜血流出,滴在了冰雪上,染红了地面。我们赶紧把他送至办公室,他的鲜血一直在流淌,红色的血在教学楼里滴了一地。对于10岁的孩子们来说,鲜血淋漓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于是肃穆的冬天以近乎壮烈残暴的方式,教训了那群不听话的孩子,以至于,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敢真正的放开手脚在这样的冬天做危险的活动了。
中学的雪景,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淘气和童心,反而是有一些成熟的韵味了。我想,冬天的雪景之所以不会缺乏生机,是因为皑皑白雪下包裹着生命的种子和肥沃的膏土。在下课时经常捧着一把雪回教室,在上课的时候偷偷观察它的消融,观察时间的流逝,融化的时间流过指尖,回归大自然。学生们小打小闹,在某人没有防备的时候突然抓起一把雪撒进衣服,同窗学生的玩笑在如今显得如此亲近,也是如此的遥远。昔日的知音好友,如今早已各奔东西,各在天边。那时有了稍微成熟的心态,就以为有了足够坚强的内心。
大学的冬天马上就要到了。如今的我,求学于异乡,拼搏于远方。看似生活热闹,实际上形单影只。人和人之间的交流,除了忙碌的上课和工作就剩下了王者荣耀刺激战场,灵魂的交流被游戏取代,内心的孤独无人可听。山水虽美,却没有知音一起欣赏;图书虽多,却没有同伴一起浏览。上帝似乎听懂了我内心的声音,迟迟不肯降雪,因为,温暖的亲情早已随远去的故乡留在远方,曾经的朋友各别天涯难以相会,雪在天上飞舞,我只能在地上一个人吟诗作赋,与影子共舞,与孤独做伴,寄乡愁于明月,颂诗词于小径,叹聚散于古往今来。
汪国真曾说“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务必要风雨兼程。”大丈夫当四海为家,与天同乐。我尚且年纪轻轻,17岁行走江湖,选择了求学异乡,就应该独自承担这未曾料想到的孤独与寂寞。涉世未深却伤春悲秋,未经世事却故作成熟,这简直是显得可笑。一肚子的苦水,没有人可以倾诉,那就留下文字来记录,等成熟之后,翻翻苦涩的回忆,看看成长的轨迹。年少的热血还没有冷却,就一个人坚持梦想,孤独坚定的守望未来。上帝之所以不愿意把理想的幸福给人,是因为人还没有理解什么叫真正的幸福,而且他也不具备承担享受的起这幸福的条件。我未曾真正的成熟,但我也未曾停止过成长。
来年的冬天,希望我出走半生,归来还是少年,享受这孤独的成长。